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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厦门市海沧区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简章

2017-05-02 14:10:11 漳州公务员考试网 https://xiamen.huatu.com/gwy/ 文章来源:漳州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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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25名。简章如下:

  一、招聘范围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厦门市海沧区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三、招考流程

  (一)发布招聘信息(2017年4月28日)。将厦门市海沧区2017年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信息在海沧区政府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地点:海沧区南海三路1268号3楼劳务派遣318办公室(海沧区劳动力市场大楼);联系电话:6057061,联系人:陈韶华。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至5月10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方法:报名时需提交《厦门市海沧区2017年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彩照2寸照片4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区非在编雇用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招聘。

  4、资格审查:报名时根据各岗位所需条件及材料接受考生报名,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试前进行考生资格初审,考生报名时需确认自己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条件,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5、准考证发放:考试前2天发放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领取(可以代领,需持有考生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5月20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卷面分为100分,测试考生综合知识和能力,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海沧区政府网站通知)。

  每个岗位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不足1:3的比例,则按实际达到合格线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面试者,合格线为70分。面试分占综合成绩的5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以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为考试主要内容,实行当场评分。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即公布该岗位成绩。面试考官由招聘工作小组确定,由5人组成。

  岗位代码01-03由于岗位要求高,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直接进入复试,根据情况复试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将参照公务员面试标准,采用单独面试试卷,由具有公务员面试资质的考官进行面试。

  (四)体检与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海沧区政府网站通知)

  1、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体检由区非在编雇用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本次招聘体检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程序及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2、考核。用人单位派出考核组到拟聘用人员的工作单位、学校、村(居)委会或居住地派出所,对其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对报经区非在编雇用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区政府网站公示七天。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海沧区非在编雇用人员聘用的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六)工资及待遇

  1、岗位代码01-03的雇用人员每月工资6600元,其余福利待遇按海沧区非在编雇用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2、其余岗位雇用人员按海沧区非在编雇用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3、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个人所得税。

  四、岗位信息表中有关问题的说明

  1、表中学历要求“XX”含XX及以上学历,如“大专”含大专及以上学历。

  2、表中“年龄”栏内所列年龄指该年龄以下,如“35”系指“35周岁及以下”。表中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时间,即,2017年5月10日,如:“35岁”系指1982年5月10日(含)以后出生。

  3、表中专业要求按“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7年)”中的专业分类执行。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下同)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为准,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或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或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sxwszy.fjedu.gov.cn/)上查询的为准。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http://fxzy.fjedu.gov.cn/)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双学历(位)报考人员用于报考的学历(位)证书如不是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的,参照执行。以下将本段所表述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或网上查询确认网址,简称为学历学位网上查询确认结果。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4、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或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或双学历(位)中不是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报考的,其学历(位)应于面试资格复审时可在学历学位网上查询确认结果。

  情况特殊未能及时提供学历学位网上查询确认结果的,经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核准,报考人员可做出书面承诺后先行参加考试。书面承诺内容应含个人身份信息、报考岗位信息、延长提交的时限(原则上不超过30天,确需超过30天的,须报主管部门另行研究同意,长再延长20天),并表明未能在承诺期限内提供学历学位网上查询确认结果或学历学位网上查询确认结果有关内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报考要求时,自愿放弃考试及聘用资格。其中,以学历(位)认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报考的,须向招聘单位书面承诺提供正式书面认证报告或学信(位)网上可查询确认的具体日期,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相应资格。学历学位网上查询确认结果的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不符,或无法认可相应学历(位)的,取消本次招聘考试(或聘用)资格。

  5、表中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均视为具有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验或工作经历。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现役军人和2014年以来在各类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2、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需确认自己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条件,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编内工作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报考本次招考岗位须征得用工单位的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经招考聘用的人员,与海沧区劳务派遣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在我区低服务年限为2年。招聘的人员应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5、我区将建立非在编后备人员信息库,库中主要是参加我区非在编统一考试,进入面试未被录取的人员,本次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保留12个月有效,在岗位出现空缺的情况下,由厦门市海沧区非在编雇用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6、与招考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及时在海沧区政府网站(www.haicang.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不另行通知。

  7、本简章仅适用于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海沧区非在编雇用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6589371。

  附件1:《厦门市海沧区2017年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厦门市海沧区2017年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报名表》

  附件3:《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7年)

  厦门市海沧区非在编雇用人员招聘领导小组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 件 下 载:

  ·附件1.xlsx

  ·附件2.doc

  ·附件3.doc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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